玉林市玉州区位于广西东南部,是玉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玉林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玉州区是玉林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玉州区东南接梧州、西北靠贵港,西连北海、钦州。距深圳566公里,距广州420公里,是华南与西南的结合部,是西南东向出海的最便捷的通道。区内有黎湛铁路、洛湛铁路、玉铁铁路和324国道穿境而过,有高等级公路与周边县市贯通。全区总面积464.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68平方公里,人口55.7万人(2004年),其中城区常住人口40万。民国元年升州为府,次年废府为县(县直接归省管辖);1914年至1947年,本地区先后隶属郁江道、苍梧道、郁林民团区、梧州民团区、郁林区、第六区、第三区、郁林专区、第九区(郁林区)。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设立郁林行政区,1950年1月改为郁林区,1951年7月郁林区、梧州区合并,设立容县专区,1958年8月设立玉林专区,1971年11月改称玉林地区。
玉州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